为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强和扩大中法两国在高等教育及研究领域的合作,教育部与法国教育部、外交部商定创建中法博士生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生。中法博士生学院旨在激发双方相关高校在共同专业领域教学科研的活力,使两国相互交流平衡发展并且引导在优势学科领域的合作。这对于促进中法教育的战略合作,强强联合打造人才交流和科研合作的国际大平台,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本次遴选中法博士生学院留学人员作如下说明:
1.中法博士生学院由中法双方高校各自组成的两个联合体构成。中方联合体首批有北京大学等26所高校参加,法方联合体有巴黎十一大等24所高校参加。
2.中法博士生学院遵照两国现行有关法规在双导师指导或联合培养的框架下培养博士生。中方录取的博士生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在法方高校学习阶段(一般为一年)的奖学金(国际差旅和生活费)。
3.双方高校互相承认学生在对方所修学分、学历和研究成果以及论文答辩,顺利完成学业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将获得两校共同或各自颁发的学位证书。
4.中法博士生学院这一新的合作方式在中法教育交流史上尚属首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望各学院直接与法方相关学校及导师积极取得联系,以期直接联系到学生本人。
5.研究生院和国际交流部将全力各配合学院做好此项工作,对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工作突出的学院,研究生院将在学院博士生招生指标分配上给予政策倾斜(具体将落实到导师本人)。
6.留学人员的工作语言为法语或英语。
7.有关选派专业、被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被推荐人选需提供的材料等详见《关于遴选中法博士生学院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出【2006】3309号)。
8.被推荐人选所需提交的材料请于6月28日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处。(206室,电话:68752651;联系人:王鹏)
注:具体通知请链接:http://www.whu.edu.cn/newswin2.php?id=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