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师: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 “湖北名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20﹞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从即日起启动湖北名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3.一般应为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十佳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荣誉者优先推荐。现任校级领导不得参评。
4.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5.近3年主讲课程的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
(二)工作室成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能积极承担工作室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3.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申报流程
湖北名师工作室由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向所属学院(系)申报,以学院(系)为单位组织推荐,每个学院(系)可推荐0-1个候选者,候选者须经院(系)党政联席会通过并在院(系)官网公示。教师须在2020年8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学院A109,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将对候选者组织评审,并根据《通知》的要求择优选择3名作为学校推荐人选,经公示后推荐给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1.《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A4纸张印制)及其附件。
2.《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综合情况一览表》(A3纸张印制)。
以上两项材料先交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学校经评选确定的推荐人选再按省教育厅要求准备申报表5份,综合情况一览表15份。
3.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须装订成册、内附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1)封面;
(2)目录(须标注页码);
(3)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8)教科研材料。限报主持人及前5名成员近5年在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高校限报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及主持的厅局级以上课题。
有关奖励和教育科研成果计算至申报截止之日。
联系人:栾文筠
联系电话:68756177;邮箱:whujgb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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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