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对票据审核管理的要求,近期学校对报销中使用的票据进行了专项清查,发现利用假发票、假事项及套开发票报销的现象仍然存在。为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确保学校经费支出的报销票据真实、合法、有效,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为进一步加强票据报销审核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发票验证。凡单张金额800元以上(含)的税务发票,必须在“网上报账系统”中进行发票验证后方可报销。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一。
二、飞机票报销加附登机牌。学校师生报销国内国际飞机票必须加附全程登机牌;受邀来校的专家,由学校承担往返交通费的,报销飞机票时至少加附单程登机牌。
三、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凡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消费支出,不能使用银行转账结算的,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确实无法通过银行转账结算或公务卡结算的,应详细说明原因,并经所在单位业务负责人审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见附二)。
2017年12月1日以后发生的费用按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财 务 部
2017年11月22日
发布单位: 财务部
发布日期: 2017-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