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师: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从即日起启动湖北名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遴选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至少一届(三年)工作室任务;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5年9月-2021年7月)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不少于96学时,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
2.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3.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十佳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荣誉者优先推荐。
4.非现任校级领导。
5.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或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6.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6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工作室其他成员条件
1.团队梯队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相对稳定,至少有 3 人能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发挥学科专业示范带领作用。
2.成员均应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履行相应职责。
(三)工作室建设条件
1.工作室发展目标明确,实施步骤清晰,工作机制健全,能定期开展相关活动,并能及时评价、持续改进,能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特色。
2.有固定的办公或活动场所,有稳定的经费保障。
二、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属学院(系)申报,以学院(系)为单位组织推荐,每个学院(系)可推荐0-1个候选者,候选者须经院(系)党政联席会通过并在院(系)官网公示。各学院(系)须在2021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学院A107室,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将对候选者组织评审,并根据《通知》要求择优选择3名作为学校推荐人选,经公示后报送湖北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湖北名师工作室申报表1份(A4纸张印制,加盖单位公章);
2.支撑材料1份(装订成册、内附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1)封面;
(2)目录(须标注页码);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7)教科研材料。限填报主持人及不超过5名核心成员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主持的厅局级以上课题。
有关奖励和教育科研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二)电子版材料
1.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湖北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word版。
2.工作室主持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具体要求为:时长20分钟以内,大小500MB左右,格式限定为mp4。宽高比建议为16∶9。片头建议包括学校名称、课程名称等信息(不超过15秒),片尾建议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不超过15秒)。视频内容建议有解说、字幕、背景音乐等要素。图像要清晰,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
以上电子版材料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人:李红香
联系电话:68756601;邮箱:514570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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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